“管制器具”又分为管制刀具和其他器具。管制刀具主要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陶瓷类刀具等;其他器具主要包括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弩、弩箭、枪支、弹药、爆炸物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question/12912.html#post-12932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question/12912.html#post-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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