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中的共同犯罪问题 刑事辩护

集资中的共同犯罪问题

集资中的共同犯罪问题 (1)明知他人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为其提供广告等宣传的,以相关犯罪的共犯论处。 (2)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
放贷中的一罪与数罪 刑事辩护

放贷中的一罪与数罪

放贷中的一罪与数罪 (1)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 (2)为强行索要因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
贷款中的罪与非罪 刑事辩护

贷款中的罪与非罪

贷款中的罪与非罪 在代理贷款诈骗罪案件时,辩护人应审查涉案事实是否仅属一般贷款纠纷,需准确把握贷款诈骗罪与一般贷款纠纷的界限,以制定恰当的无罪辩护方案。二者的核心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
催收非法债务行为 刑事辩护

催收非法债务行为

催收非法债务行为 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对于因高利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能否以本罪论处,须审查行为人是否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使用暴力、威胁方法; (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
非法放贷行为 刑事辩护

非法放贷行为

非法放贷行为 根据2019年10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
非法集资行为审查行为方式 刑事辩护

非法集资行为审查行为方式

审查行为方式   对于非法集资的具体行为方式,司法解释根据实践经验进行了一些列举,可以体现在以下方面:(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
非法集资行为审查行为手段 刑事辩护

非法集资行为审查行为手段

审查行为手段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均表现为非法集资行为,所谓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公开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辩护人在代理这类案件时,要注意审查行...
非法集资行为审查行为对象 刑事辩护

非法集资行为审查行为对象

审查行为对象 不管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是集资诈骗罪,行为对象都是公众存款,即不特定多数人的资金。如果是在单位职工或者亲友内部针对特定对象筹集的资金,不能认定为 “公众存款”。但如果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
高利转贷行为 刑事辩护

高利转贷行为

高利转贷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高利转贷罪表现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的行为。既包括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行为,也包括高利转贷给他人的行为,只实施其中一个行为,不构成本罪。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