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收非法债务行为
催收非法债务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对于因高利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能否以本罪论处,须审查行为人是否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使用暴力、威胁方法;
(2)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
(3)恐吓、跟踪、骚扰他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10406.html
若行为人未采用上述手段,即使催收的是高利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亦不得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定罪处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10406.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104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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