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出具借条时,首先对借款人与贷款人、借款数额、用途、利息、借期、 出借方式(现金或转账) 等都应做明确的说明。另外,借条中的措辞、表达要 准确明了,避免一些有歧义或模棱两可词语的出现。如“现还欠款 ...
问:《借条》与《欠条》有什么区别?
答:借条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欠条往往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 结算,欠条所反映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一定是借贷关系。此外,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贷款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
问:外币、有价证券能否成为民间借贷的标的物?
答:民间借贷标的物不应局限于传统的货币,因借贷外币或无记名的有价证 券发生的纠纷,也属于民间借贷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 号)第一...
问:提供抵押物担保,在该抵押物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抵押人承担的责任范 围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 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
问:能否以买卖合同作为借贷合同的担保?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 释〔2020〕17 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 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
问:既有借款人物的担保又有保证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时,如何约定才能最灵活地 保障借款人的权益?
答:在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保证时,可以在借条中明确约定贷款人既可以 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者不得以物的担 保优先作为拒绝立即、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同时,如果保证...
问:存在担保人的借条,债务人未经担保人确认情况下,在同一份借条下手写尚欠数额,是否属于成立新的借贷关系?担保人是否需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答:应具体分析,如果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还存在后续有借有还情形,应当 认为属于成立新的借款合同关系,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借款人维持原 借款金额、期限等条件不变,仅是偿还了部分本息并且在借条上手写...
问:拟定借条时如何确保保证人的责任为连带保证责任及有效保证期间?
答:借款过程中,有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借款债务提供保证时,应当在借条明 确写明“保证人某某为借款人某某的前述借款本金、利息及债权人为追索债权所 产生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前述借...
问:借贷案件诉讼调解或执行调解过程中是否可以追加案外人作为担保人?
答:担保人自愿担保的可以在诉讼调解中追加为担保人。本人或代理人应当 在调解笔录中签字确认。
问:非借款人于借条上签字是否一定要承担保证责任?
答:不一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规定》(法释〔2020〕17 号)第二十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