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一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规定》(法释〔2020〕17 号)第二十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 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5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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