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 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
问:能否以买卖合同作为借贷合同的担保?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 释〔2020〕17 号)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以订立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 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
问:既有借款人物的担保又有保证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时,如何约定才能最灵活地 保障借款人的权益?
答:在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保证时,可以在借条中明确约定贷款人既可以 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者不得以物的担 保优先作为拒绝立即、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的理由。同时,如果保证...
问:存在担保人的借条,债务人未经担保人确认情况下,在同一份借条下手写尚欠数额,是否属于成立新的借贷关系?担保人是否需要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答:应具体分析,如果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还存在后续有借有还情形,应当 认为属于成立新的借款合同关系,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借款人维持原 借款金额、期限等条件不变,仅是偿还了部分本息并且在借条上手写...
问:拟定借条时如何确保保证人的责任为连带保证责任及有效保证期间?
答:借款过程中,有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借款债务提供保证时,应当在借条明 确写明“保证人某某为借款人某某的前述借款本金、利息及债权人为追索债权所 产生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从前述借...
问:借贷案件诉讼调解或执行调解过程中是否可以追加案外人作为担保人?
答:担保人自愿担保的可以在诉讼调解中追加为担保人。本人或代理人应当 在调解笔录中签字确认。
问:非借款人于借条上签字是否一定要承担保证责任?
答:不一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规定》(法释〔2020〕17 号)第二十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 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
问:通过网贷平台成立的民间借贷关系,网贷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答:需分情况而定,网贷平台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特征时应承担担保 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 释〔2020〕17 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
问:其他债权结算转换为借款性质,是否需要审查款项是否交付或基础债权关系 是否存在?
答:实践中存在争议,不同城市的法院持有不同观点,某些法院认为只要基 础债权关系确有存在,借款人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情形下,应按照借条载明的数额 承担债务。有些法院认为应当进一步查明基础关系形成的依据,是否...
问:个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何时成立?
答: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除 自然人之间签订借款合同约定成立要件以外,未签订借款合同的,一般自贷款人 提供的款项被借款人接受时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