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方式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 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 对方当事人。 【释义】 本条是关于起诉方式的规定。 根据本...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 务、联系方式; (二...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二十五条:先行调解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先行调解的规定。 对本条的理解,需要把握 3 个问题: 一是先行调解制度设立的大...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二十六条:立案期限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 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 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 作...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二十七条:审查起诉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 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二十八条:答辩状提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 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 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二十九条:权利义务告知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 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释义】 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义务的规定。 根据本...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三十条:管辖权异议、应诉或反诉管辖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 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 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 驳...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三十一条:告知审判人员组成
第一百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释义】 本条是关于告知审判人员的规定。 2021 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将此前条文中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修改为“审判人员”。 根据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