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人民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对 管辖权提出异议的,由执行审机构审查处理。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 间,不停止执行。
《民事诉讼法》详解 – 第一百三十条:管辖权异议、应诉或反诉管辖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 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 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 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