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贷中的一罪与数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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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中的一罪与数罪

(1)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实施擅自设立金融机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择一重罪处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08.html

(2)为强行索要因非法放贷而产生的债务,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08.html

(3)纠集、指使、雇佣他人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索要债务,尚不单独构成犯罪,但实施非法放贷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的规定酌情从重处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08.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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