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他人参与诉讼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处理:(一)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或者参加诉讼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question/12974.html#post-12975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question/12974.html#post-12975
由条文规定可知,冒充他人参与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法明确禁止的妨碍司法行为。对于实施该行为的人,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若行为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question/12974.html#post-12975
例如,任某是被收养的孩子,养父去世后留下一笔财产,养父的亲生子女因遗产问题提起继承纠纷诉讼。任某未与养父子女见面,也不想继承遗产,决定不参与诉讼。任某的朋友张某得知后,瞒着任某以任某的名义参加诉讼,企图获取部分财产。张某的行为即属于冒充他人参加诉讼,符合上述条文规定的妨碍司法行为,法院将依法对张某作出相应处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question/12974.html#post-12975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question/12974.html#post-12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