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转贷的资金还高利借贷, 合同有效吗?

民间借贷230

明知是转贷的资金还高利借贷, 合同有效吗?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question/13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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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资金链紧张,遂请求 B 公司向银行贷款后,将贷款资金转贷给 A 公司,并允诺支付高额利息。之后,B 公司向银行贷款 388 万元,以年利率 25% 的标准转贷给 A 公司,双方还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请问,A 公司和 B 公司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由此可见,套取金融机构(如银行)贷款后转贷给第三人,无论是否收取高利息,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均会被认定为无效。
上面的案例中,B 公司先套取银行信贷资金,再以高利转贷给 A 公司,且 A 公司明知资金是银行贷款转贷而来,完全符合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 的无效情形。因此,A 公司和 B 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question/13132.html#post-1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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