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吴因工作原因需要将户口迁至县城,在要求村委会开具迁户资料时,却被告知若想迁出户口,需先放弃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请问,进城落户就必须要先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同时,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由此可知,法律明确保障进城落户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核心规则与禁止性要求如下:
承包权不受落户影响:承包期内,农户即使进城落户,其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受法律保护,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或要求放弃;
禁止捆绑落户条件:“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属于违法行为,发包方(如村委会)无权将两者强制捆绑;
违法需担民事责任:若发包方违反规定,以落户为由要求农户放弃承包权或擅自收回承包地,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农户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上述案例中,小吴所在村委会要求其 “先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才能迁户” 的行为,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小吴进城落户无需先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的要求不合法,小吴可拒绝该条件并主张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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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因工作原因需要将户口迁至县城,在要求村委会开具迁户资料时,却被告知若想迁出户口,需先放弃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请问,进城落户就必须要先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同时,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由此可知,法律明确保障进城落户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核心规则与禁止性要求如下:
承包权不受落户影响:承包期内,农户即使进城落户,其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仍受法律保护,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或要求放弃;
禁止捆绑落户条件:“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属于违法行为,发包方(如村委会)无权将两者强制捆绑;
违法需担民事责任:若发包方违反规定,以落户为由要求农户放弃承包权或擅自收回承包地,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农户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上述案例中,小吴所在村委会要求其 “先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才能迁户” 的行为,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小吴进城落户无需先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的要求不合法,小吴可拒绝该条件并主张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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