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 会面临怎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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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根据未签约时长面临支付双倍工资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具体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执行。
一、核心法律依据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针对未签劳动合同的后果分阶段作出明确规定:
第六条(用工满 1 个月不满 1 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满 1 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工满 1 年):用人单位需支付用工满 1 个月次日至满 1 年当日的双倍工资,且视为自用工满 1 年当日起,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需立即补订书面合同。
二、分阶段后果说明
1. 用工满 1 个月但不满 1 年未签约
核心后果:支付双倍工资 + 补订合同。
具体计算:假设劳动者 2024 年 1 月 1 日入职,4 月 1 日才补订合同,则需支付 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即额外多付 2 个月工资),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用工满 1 年仍未签约
核心后果:支付 11 个月双倍工资 + 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补订合同。
具体计算:若劳动者 2024 年 1 月 1 日入职,2025 年 1 月 1 日仍未签约,则需支付 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共 11 个月);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视为双方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需立即补订书面版本。
综上,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随时间推移加重,不仅需额外支付工资,还可能被强制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增加用工成本与法律风险。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question/13431.html#post-1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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