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续签, 劳动者继续上班产生何种法律效果?

劳动纠纷260

劳动合同期满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续签, 劳动者继续上班产生何种法律效果?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question/13459.html

抱歉,你无权阅读评论。

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但劳动者继续上班,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按原合同标准支付报酬等,具体法律依据及案例分析如下:
一、核心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终止的基础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用人单位需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15 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需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未续签但继续用工的法律推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且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若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法律效果与案例印证
核心法律效果:
劳动关系延续:虽未签订书面续签合同,但劳动者继续上班、用人单位接受的,双方劳动关系并未终止,而是以 “原条件” 延续(原条件包括工资标准、工作内容、劳动保护等)。
权利义务参照原合同:用人单位需按原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需按原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双方的权利义务均参照原劳动合同执行。
案例印证:
甲与乙公司的 3 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但甲继续在乙公司上班,乙公司未提出异议且正常安排甲工作。此时,视为甲乙双方同意以原劳动合同的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甲有权要求乙公司按原工资标准支付报酬,乙公司也需继续为甲缴纳社会保险等。若后续乙公司或甲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该主张会得到法律支持。
综上,劳动合同期满未续签但劳动者继续上班,不导致劳动关系终止,而是视为双方按原条件延续劳动关系,双方仍需按原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question/13459.html#post-13460

抱歉,你无权阅读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