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八十一条 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 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条文要义 管理人对管理事务负有适当管理的义务,应当尽到与管理自己的事 务为同一注意。适当...
民法典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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