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狩猎罪的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时要注意,行为人除在禁猎区、禁猎期或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外,还必须达到 “情节严重”,才构成本罪。关于 “情节严重” 的认定,已有司法解释明确标准。司法实务中,非法狩猎罪认定的关键在于其主观罪过的认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74.html
非法狩猎罪构成要件包含禁猎区、禁猎期等要素,实务中对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需要明知禁猎区等规定存在不同观点: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74.html
- 有的观点认为,行为人不需要明确认识到禁猎期、禁猎区等规定,只要认识到其行为对野生动物是一种危害即可;
- 有的观点认为,只要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可能造成对野生动物破坏的结果,对该结果持放任态度即可;
- 有的观点认为,禁猎区、禁猎期等规定系构成要件要素,行为人应当明知方可具备主观罪过。
我们认为,禁猎区、禁猎期、濒危野生动物等要素系非法狩猎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犯罪构成要件的核心要素,这些要素体现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如果行为人不明知禁猎区等要素的存在,很难认定行为人的社会危害性。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74.html
在非法狩猎罪中,行为人只有明知禁猎区、禁猎期等禁猎规定而实施非法狩猎,才反映出其主观罪过。因此,行为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禁猎区、禁猎期、濒危野生动物等要素,是行为人构成犯罪的主观要件。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74.html
司法实践中,在行为人辩解不明知禁猎区、禁猎期等规定的情况下,如何运用证据证明行为人应当明知,成为犯罪是否成立的关键。“应当知道” 是一种对特定犯罪对象的概括性认识,也称作 “可能知道”,是一种认定行为人认识状态的方式,本质上是证明行为人主观认识的一种证明方法。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74.html
如果行为人所在地的当地政府公布了禁猎区、禁猎期等文件,并且进行了公开传达宣传,那么根据一般人的认知能力,可推定行为人应当知晓该规定。如果以行为人为标准,当行为人明知却拒不承认时,会导致无法用证据证实;而且要求政府将文件具体内容告知每一个人,既过于苛刻,也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在当地政府通过张贴文件、设立宣传牌、宣传标语等方式依法履行禁猎文件宣传职责,且一般人能够知晓禁猎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行为人应当知道禁猎区、禁猎期等规定。当然,如果当地政府在制定禁猎区、禁猎期等文件后,未履行告知宣传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到位,则无法以一般人标准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应当明知,进而无法认定行为人具有违法性认识。行为人在没有违法性认识的情况下,无法产生抑制犯罪的反对意识,因而不具有非法狩猎的主观恶性。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74.html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 2022 年 4 月 9 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虽然违反多项禁止性要素,但根据猎获物的数量、价值和狩猎方法、工具等,对野生动物资源危害明显较轻的,应当综合考虑猎捕的动机、目的,行为人自愿接受行政处罚、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等情节,准确判断行为的违法性,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74.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1087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