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范围界定
“两高”《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3 号)第 8 条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范围作了明确界定:
-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包括水下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意味着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的范畴并不局限于陆地,水下的同类遗址和墓葬也包含在内,既涵盖地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也包含水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不以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为限。也就是说,其范围不仅包括那些已经被正式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还包括行为人在文物考古工作者发现之前就已找到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即便这些遗址和墓葬尚未被官方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只要符合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本质特征,就属于该范畴。
-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不包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其他不可移动文物。需要注意的是,采用破坏性手段盗窃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外的这些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实质上属于盗窃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应按照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适用关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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