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决水罪的概念
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过失决水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过失行为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过失决水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 115条第2款规定,犯过失决水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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