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 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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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 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条文要义
      出租人按期支付租金是其义务。出租人没有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 迟延支付租金的,构成违约行为。对此,出租人救济违约后果的方法 是:
      1.催告。出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对承租人进 行催告,采用通知的方式,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合理期 限是宽限期,如3个月。
      2.在出租人催告中提出的宽限期内,承租人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 人产生解除权,可以解除合同。一经行使该解除权,该租赁合同即告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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