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 第八百八十二条: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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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百八十二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工 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条文要义
      在技术服务合同中,委托人负担的主要义务是:
      1.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2.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在验收工作成果 时,发现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要求,应当在约定的期 限内及时通知对方返工或改进。
      3.应当按照约定对受托人给付报酬。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3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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