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详解 –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致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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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 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 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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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放物致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受害人在请求赔偿时无须举证 证明堆放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致害有过错,而是从损失事实推定所 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主张自己无过错的,应当举 证证明,不能证明或者证明不足则推定成立。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362.html

堆放物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1)须有堆放物的致害行为,如 堆放物倒塌、滚落、滑落。(2)须有受害人受到损害的事实,受害人 遭受了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3)堆放物滚落、滑落或者倒塌与受 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倒塌、滚落、滑落等物理力并未直 接作用于他人,而是引发其他现象致他人受损害的,亦为有因果关系。(4)须堆放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有过错,例如堆放或管理不当,使用 方法不当,均为过失方式。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362.html

堆放物致害责任的赔偿权利主体是被侵权人,其可以直接向责任主 体索赔。赔偿责任主体是堆放人,堆放物是由谁堆放的,谁就是损害赔 偿责任主体。 堆放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的,不构成侵权责任。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362.html

堆放物致害完全 是受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则免除堆放物的堆放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若损害是由双方的过错行为造成的,则依过失相抵规则处理。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3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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