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电话:(010)65209114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620.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最高检察机关,负责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以及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该机构成立于1954年,其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620.html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并列为中央国家机关,共同构成国家的最高行政和司法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国务院各部门、各级地方政府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公民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拥有检察监督权。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其职能执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预。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62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62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62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620.html

公共交通: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620.html

前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公交路线如下: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620.html

乘坐2路或82路公交: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620.html

• 在天安门东站下车,步行约140米即可到达。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4620.html

 

自驾路线:

1. 从北京市中心出发:

• 您可以沿着东二环行驶,然后从东四十条桥出口离开,进入朝阳门内大街。

2. 沿朝阳门内大街行驶:

• 沿朝阳门内大街行驶,然后转入东四西大街。

3. 转入东四西大街:

• 继续沿东四西大街行驶,然后转入五四大街。

4. 转入北河沿大街:

• 沿五四大街行驶至北河沿大街,转入北河沿大街。

5. 到达目的地:

• 沿北河沿大街行驶,即可到达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在的北河沿大街147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进行审查的要求。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研究制定检察工作方针、总体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照法律规定对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对依照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五)对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六)负责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负责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八)对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活动实行监督。

(九)对省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追诉。

(十)负责应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对监狱、看守所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十一)受理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十二)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三)对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

(十四)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十五)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协同中央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指导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

(十六)协同中央主管部门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协同省级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副检察长。

(十七)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务督察工作。

(十八)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财务装备工作,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十九)组织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合作,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工作。

(二十)负责其他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4620.html
  • 最高人民检察院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 :razz: :sad: :evil: :!: :smile: :oops: :grin: :eek: :shock: :???: :cool: :lol: :mad: :twisted: :roll: :wink: :idea: :arrow: :neutral: :cry: :mrgreen: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