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清算或破产时,生 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依法分配给第三人,该第三人能否申 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
可以,虽然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已经开始清算或破产,清 算组将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依法分配给第三人,第三人可以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358.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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