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责令执 行法院限期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
(1)债权人申请执行时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 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2)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自发现财产之口起 超过六个月对该财产未执行完结的;
(3)对法律文书确定的行为义务的执行,执行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 起超过六个月未依法采取相应执行措施的;
(4)其他有条件执行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6390.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