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和解协议达成后,人民法院基于什么情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2024年7月5日 22:42:04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9139文章 0评论 执行案件评论147阅读模式 答: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1)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 (2)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 (3)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396.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6396.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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