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 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59.html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59.html
(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 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59.html
(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59.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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