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审理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 行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妨害执行的,人 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因此受到损害 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案外人赔偿。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64.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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