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收到案外人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 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 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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