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排除执行标的转 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异议。
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81.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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