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同时提出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申请的,人民法院先按照 认可程序进行审查,裁定认可后,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执行。
申请人直接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一并提交认可申请;坚持不申 请认可的,裁定驳回其申请。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946.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6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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