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办理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过 程中,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出现分立、合并、兼并、合营等情况,原具体行政行 为仍应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申请机关变更被执行人。对变更后的被执行人,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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