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的执行受理时限及救济程序 2024年8月12日 21:18:46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9939文章 0评论 执行知识评论80阅读模式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 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 受理的裁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7064.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石景山律师网-https://www.fasuixing.com/7064.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7064.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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