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 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 强制法第五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069.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