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先予执行裁定的复议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3067
文章
0
粉丝
执行知识评论110阅读模式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 的执行。

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 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裁定正确的, 驳回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不当的,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111.html

利害关系人对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依照 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理。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111.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111.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7111.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