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 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时,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保全人明确的保全期限届满日 以及前款有关申请续行保全的事项。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131.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131.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