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执行人名下某一注册商标权执行时,人民法院应当将该注册商标及其名 下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相同和近似商标一并进行评估、拍卖、变卖等,并在采取 执行措施时,裁定将相同或近似注册商标一并予以执行。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226.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