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动产的执行部分缴纳出让金土地使用权的预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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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部分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但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对可以 分割的土地使用权,按已缴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认被 执行人的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可以对确认后的土地使用权裁定预查封。对不可 以分割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全部进行预查封。

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全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在人民政府收回土地 使用权的同时,应当将被执行人缴纳的按照有关规定应当退还的土地出让金交由 人民法院处理,预查封自动解除。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260.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2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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