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不动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 款并实际占有该不动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 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 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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