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动产的执行因法定事由而发生物权变动的不动产 2024年8月21日 20:03:08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关注 12109文章 0粉丝 执行知识评论134阅读模式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判断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执行法院可以查封。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266.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7266.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