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动产的执行因法定事由而发生物权变动的不动产

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12109
文章
0
粉丝
执行知识评论134阅读模式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判断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房屋,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执行法院可以查封。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266.html

weinxin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法律咨询
 
  • 声明:本站是非经营性网站,网站资源部分收集整理于互联网,其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您权利的资源,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撤销相应资源。
  • 转载请务必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fasuixing.com/7266.html
匿名

发表评论

匿名网友
确定

拖动滑块以完成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