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卖的财产无人应买的,将该财产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 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 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344.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