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流拍后应当在三十日内 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再次拍卖,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 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再次拍卖的起拍价降价幅度不 得超过前次起拍价的百分之二十。
再次拍卖流拍的,可以依法在同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变卖。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359.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359.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