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拍卖动产流拍的处理 2024年5月28日 19:59:38fasuixing fasuixing 管理员 8866文章 0评论 执行知识评论64阅读模式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范第 414 条的规定将 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 拒绝接受抵债或者依法不能交付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 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文章源自法随行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399.html 点赞 https://www.fasuixing.com/7399.html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我的微信 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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