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 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人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 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在场人拒绝 签名或盖章的,记明情况。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477.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4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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