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 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 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482.html
第三人无偿借用被执行人的财产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482.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4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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