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诉讼代理人、代表机构以及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司法文书, 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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