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执行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 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 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564.html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564.html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564.html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执行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564.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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