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员现场执行时应佩带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行活动进行完整真实记 录。
执行人员在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现场执行活动时,除紧急情况外,一般应对 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告知。告知的规范用语是,“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本次执 行全程录音录像,请您配合。”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587.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587.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