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执行函后及时予以办理, 不得拒绝、拖延。受托法院如发现委托执行的手续、材料不全,可以要求委托法 院补办。
受托法院应将办理委托事项的相关情况及材料及时反馈委托法院。委托续行 查封、冻结、扣押的,受托法院应在查封、冻结、扣押期限届满前完成委托事项。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02.html
委托事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受托法院应当将委托材料退回并说明相关情 况。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02.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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