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其他法院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的,委托法院应当出具委托执行函, 并附相关法律文书和送达回证。委托法院对查封、冻结、扣押、划拨有特殊要求 的,应当在委托执行函中说明。
委托续行查封、冻结、扣押的,一般应在查封、冻结、扣押期限届满一个月 前发出委托手续。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04.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04.html
我的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
手机微信同号:13020009005
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提供法律咨询、民事诉讼代理、刑事辩护、会见、取保候审、司法协查、异地律师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