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 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 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 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 征信系统中记录。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36.html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 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36.html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 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36.html 文章源自法随行北京律师网_免费咨询_法随行-https://www.fasuixing.com/7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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